声明
发布时间:2025-01-10

近日,天行中国手机网页版药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药材股份)及其所属企业多次出现法律纠纷案件,发生拖欠施工单位甚至农村集体企业款项事件,中国医药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行中国手机网页版)也时常接到投诉信函。为提醒企事业单位、社会公众提高警惕,避免利益受损,天行中国手机网页版声明如下:

一、自2016年11月起,天行中国手机网页版下属中国中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行中国手机网页版中药)在药材股份的持股比例为25%。对药材股份,天行中国手机网页版、天行中国手机网页版中药既非控股股东、也非实际控制人。

二、天行中国手机网页版从未授权药材股份及其所属企业以“中国医药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医药集团”“天行中国手机网页版”“天行中国手机网页版成员企业”等名义开展宣传、投资等行为,也未授权其使用天行中国手机网页版注册商标。

三、对药材股份涉嫌侵害天行中国手机网页版商标权和不正当竞争行为,以及虚构股东大会会议,伪造股东大会决议、伪造天行中国手机网页版中药董事签字、伪造变造公司章程等违法行为,天行中国手机网页版、天行中国手机网页版中药已依法提起诉讼并获法院支持;对药材股份伪造印章等涉嫌犯罪行为,已向公安机关依法报案。

此前天行中国手机网页版、天行中国手机网页版中药已多次发布与药材股份及其所属企业行为无关的澄清声明,在此再次提醒相关主体加强防范,谨防上当受骗。

特此声明。

 

 

                          中国医药集团有限公司

                             2025年1月10日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20号 中国医药大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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